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法规,结合高校实验室管理规范扩充)
一、上位法依据
1.国家层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追责机制。
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全流程。
Ø 《消防法》:要求实验室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演练。
2.教育行业规范
Ø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细化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Ø 《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规定实训室硬件安全标准及应急通道设置。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范围
1.物理空间
Ø 建筑工程材料实验室、BIM实训室、结构工程实验室、测量仪器室等。
Ø 特种设备区域(如起重机操作台、混凝土压力试验机等)。
2.管理对象
Ø 设备:包含大型机械(如力学拉力机)、精密仪器(全站仪等)、危化品(沥青、环氧树脂等)。
Ø 人员:师生、访客、外包维修人员均需纳入安全管控。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三级预防机制
Ø 事前预防 :每学期开展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
Ø 事中控制 :实时监控高危操作(如钢筋切割、高空作业模拟)。
Ø 事后整改 :建立事故分析台账,落实“整改-验收-复查”闭环。
2.分类分级管理
按风险等级划分实验室(红色/黄色/蓝色区域),实行差异化巡查频次(红色区每日1次,蓝色区每周1次)。
四、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1.四级管理架构
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 实训中心主任 →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 各实训室负责人
2.责任分工
院长:签署学院年度安全责任书,落实经费投入。
实训教师:课前检查设备状态,监督学生佩戴防护装备(安全帽、护目镜等)。
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违规操作扣减实践课程学分。
五、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1.安全准入制度
Ø 新生/新入职教师需通过“理论考试(60分及格)+实操考核”方可进入实验室。
Ø 外来人员登记并配备临时通行证及安全督导员。
2.危险源管控
Ø 危化品管理 :双人双锁存储,使用登记精确至毫克级,残渣按环保要求处置。
Ø 机械设备 :大型设备操作需持证上岗,设置急停按钮及物理隔离带。
3.应急预案
每学期开展2次专项演练(如火灾逃生、机械伤害急救),留存影像及评估报告。
六、奖惩机制
1.奖励措施
Ø 年度“安全标兵”授予个人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Ø 提出有效整改建议者,奖励实验室使用优先权。
2.处罚条款
Ø 未关电源/危化品违规存放:首次警告,三次以上暂停实验室使用权1个月。
Ø 造成经济损失超5000元的事故责任人,承担20%赔偿并全院通报。
七、事故处理流程
1.即时响应
启动“5分钟报告制”: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员→学院领导→校保卫处。
2.调查整改
成立专项组(含第三方专家),7日内提交事故报告,15日内完成整改。
3.档案管理
建立电子化事故数据库,作为实验室风险评估依据。
八、安全文化建设
1.教育活动
安全月活动:包含海报设计大赛、VR事故模拟体验、专家讲座。
2.宣传载体
公众号每周推送“安全警示案例”,实验室墙面张贴操作流程图。
3.文化渗透
将安全规范纳入课程思政模块,开展“安全文明实验室”流动红旗评比。
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