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工院团〔2018〕1号
关于评选“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青年工作者”的通知
各团总支(支部):
2017年度,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坚强领导和指导下,学院各团总支、支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院工作重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学院发展贡献了青春力量。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评选2017年度“五四红旗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就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条件
1.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学院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发展专业科技类社团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参与率高,社会反响良好。认真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在落实学院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院具有较好影响。
(二)“先进团支部”申报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一个热心团的工作、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的支部委员会,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独立地开展团的活动,真正起到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规范开展团员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支部风气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组织纪律性强,支部成员没有严重违纪情况发生。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注重技能训练,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量化与学习成绩综合名次占班级前1/2。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无打架斗殴和各类违纪记录。
(4)从2016、2017级学生中评选,2015级学生不参评。
(四)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无打架斗殴和各类违纪记录,能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量化与学习成绩综合名次占班级前1/3者(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无打架斗殴和各类违纪记录。
(4)从2016、2017级学生中评选,2015级学生不参评。
二、评选数量
1.五四红旗团总支3个;
2.先进团支部:总支内团支部(2016、2017两级)总数的10%(不足一个的,报一个);
3.优秀团干部:每支部(2016、2017两级)1名;
4.优秀团员:团总支内团员总数(2016、2017两级)的10%;
5.被评为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团总支书记,同时被表彰为“优秀青年工作者”。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系评选结果要统一填写附件1。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支部”的,分别填写附件2、3。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同时需要撰写不超过1500字的事迹材料。
(二)各系(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根据评选标准和学习成绩要求进行审核,保证材料准确、客观,符合申报要求。审核后的评选结果经系党总支审核通过后,要在系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原件盖章(所在党支部公章),一并交院团委存档。
(三)“五四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表、五四评优推报汇总表打印盖章,连同电子版材料,系内公示材料,一并于2018年4月16日下班前报团委学生处。
(四)学院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表彰名单并公示,真正把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附件:1.五四评优推报汇总表
2.“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3.“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