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完善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训室安全事故,学院设置实训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1.现场举报:立德楼4111
2.电话举报:韩琪0536-3276272
二、相关说明
1.每位教职工、学生发现实训室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系或实训室管理人员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现场照片、问题描述、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2.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举报失实的,不予追究责任。
3.学院将对教职工、学生反应的实训室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对举报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及时落实整改。对防止或挽救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的举报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8月19日